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促进就业和劳务开发相关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人才管理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主要工作:
1.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确保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55万人;完善社保市级统筹,全面实施“五险合一”统一征缴,实现各类参保人数达382万人次、征收基金46亿元;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合同签订率达90 %以上,切实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2.创新人才选用渠道。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公正用人环境,切实做好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力争引进、招聘各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1200名;严格规范人事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3.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效能,遵守服务纪律,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建成并优化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完成150万张社会保障卡发行任务;扩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试点范围,延伸服务项目;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加强市场监管,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二、部门概况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079.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9.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7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87.83万元,医疗卫生100.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7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引进外国智力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事考试、就业促进、劳务开发、社保基金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人才培训等专项工作经费。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bet38365体育在线投注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