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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岗位聘用 强化合同意识--兴文县人社局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3-7

从2009年我县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以来,事业单位聘用制日趋规范,基本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但是,因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管理“行政化”现象,出现了聘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岗位与工作人员实际岗位“两张皮”;工作人员岗位晋升或下降后,聘用合同未重新签订,工作人员“岗外聘用”、“应聘未聘”等情况,影响相关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审。针对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社局与县委组织部于2018年1月29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18〕12号),从三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吃透岗位管理文件精神。此通知要求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高重视程度,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学习《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28 号)文件和其他本行业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的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

二是聚焦问题,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针对事业单位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未按要求进行岗位设置、未及时为工作人员办理晋级、未做好聘用合同签订等重点问题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时完善聘用手续、补齐聘用合同,规范岗位设置管理。

三是建立人员台账,稳步推进基础管理工作。此通知要求各事业单位建立聘用台账,掌握岗位和工作人员聘用情况,为以后重新进行岗位设置、为工作人员办理晋级等基础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图为五星镇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推进会现场

此次通知下发后,取得了各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引起广大事业单位人员高度关注,各单位逐条对照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各事业单位与职工补签聘用合同,有12个事业单位为已经符合晋级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晋级手续,有4个单位对符合进行岗位设置的岗位办理了岗位设置手续。各单位都以学习传达聘用合同制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职工队伍的建设力度,发扬“红船精神”,打造忠诚、担当、尽责的干部队伍,推进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为实现2018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