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有效打击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欺诈行为,始终对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欺诈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4月19日,长宁县人社局、长宁县公安局、长宁县卫计局联合组织召开2018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工作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公务员局局长张仁勇,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陈维贱,县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承良,县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勇兵,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懋,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医保局局长刘建平,县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张光华出席会议。全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医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懋主持。
会议首先集中观看了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案件视频,随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陈维贱讲话表示,将根据职责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县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承良就如何配合好人社部门、公安部门有效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提出要求:一是要有效运用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要切实做好质量安全,完善安全风险管理;三是要加强三医监管,规范医疗服务管理。
会上,张仁勇局长对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他指出,近年来少数不法分子和医疗机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在省内外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 “拿药像点菜,造假一条龙”、“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管理混乱,揣着明白装糊涂”。他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举案说法,把握痛点,避免触碰“高压线”;二是健全机制,认真履职,筑牢基金“安全网”;三是立足实际,强化总控,用好百姓“救命钱”。
张仁勇局长在讲话中强调,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县将按照既定的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督查整治,切实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的双控制。进一步加强医保欺诈案件查处与移送工作,促进医保监管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参保人员和新闻媒体加强监督,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